6月4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19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衢州以总分96.27分的成绩在全国113个地级提名城市中排名第四位,圆满完成了“保八进位”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群众满意度名列全国第二。
自2014年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我市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打造“一座最有礼的城市”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造福人民群众的大事常抓不懈,全面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2019年,我市紧盯“文明城市有一个,一定是衢州;文明城市少一个,一定不是衢州”的目标,带领全市上下以翻篇归零的心态再出发,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原则,城市品牌文化、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水平、城乡环境面貌、社会文明程度等都得到了很大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竞争力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不断增强。
今年是衢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决胜之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浙江工作期间对衢州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治标治本一起上、软件硬件一起上、干部群众一起上、突击长效一起上”的创建理念,全力推进创建工作攻坚提升,全力打造“一座最有礼的城市”,谱写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新篇章。
据介绍,在2018—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评选周期,中央文明办确定了391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两年间,中央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测评组,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进行文明城市年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