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疫情蔓延全球,很多企业倒闭关门,同时也让很多人失去了工作,想必参加了工作的人都知道,社保里有一项失业保险,就是专门针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经济来源的人提供生活保障的,但是失业保险的待遇,一般只有被公司辞退、开除,或者公司倒闭被迫失业的人才能享受,然而在今年这个特殊时期,国家发布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规定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部分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的政策。
1、领取条件
要知道,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比较严苛,不仅要在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的失业保险,还要符合“非因本人意愿失业”才能领取,而失业补助金政策扩大了人们的领取范围,条件也更加宽松,如果你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仍然没有就业,甚至你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都可以申领这笔费用。
2、补贴标准
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人,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而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不能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比如武汉,参保缴费满一年的可以领取1080-1260元,不足一年的可以领取675-787.5元;北京参保缴费满一年的每月可领取1408元,不足一年的可以领取880元;上海参保缴费满一年的每月可以领取500元,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可以领取300元,不同地区补助金发放的金额会有一定的差异,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
3、领取方式
目前很多地方可以直接在网上领取失业补助金,大家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很多城市都可以通过支付宝里的社保小程序领取,非常便捷。其中最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不需要办理失业登记,有且仅能申领一次,而且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和失业保险金一起领取,如果你正领取着失业保险金,那么必须等失业保险金领完之后,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属于阶段性政策,只有在2020年3月至12月申请才有效,所以满足领取条件的人要抓紧时间申领了。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可继续享受医保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并非失业了就可以一直领下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他的遗属可以根据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还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