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以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为借口,开除了公司的一位高级工程师,而后者虽然两次上诉,但都被驳回,这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据悉,闫先生(闫先生2012年7月入职腾讯,为游戏平台部高级工程师)因不满腾讯公司以“每天在岗时间不足8小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先后向深圳市仲裁委提请仲裁,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腾讯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都未能成功。
腾讯则表示,辞退原因是该员工未能匹配对应岗位要求。视频证据仅为其中一环,用于相关争议的佐证,并非针对单个员工设置。
闫先生表述,从入职腾讯就是T3高级工程师。2012年入职腾讯互动娱乐事业群,刚入职半年期间天天加班到深夜,基本加到晚上十一二点,有时候两三点,周末也不休息,有时候还会通宵加班。因为长期加班导致自己严重抑郁,健康透支。
“从我入职时,腾讯就是弹性工作制,从来不考勤。腾讯员工在工作日18点以后继续工作是常态,腾讯仅拿出10-18点时段的监控没有任何说服力。如果要以监控作为我出勤的证据,腾讯应拿出在我可能出现的各个工作场所的全时段监控视频才有说服力。”闫先生说。
腾讯还表示,在劳动仲裁机构与法院受理过程中,公司按照举证要求,提供包含《劳动合同》、《员工假期管理制度》、工作安排邮件、工作沟通记录、休假记录、日常管理记录、办公楼视频等在内的证据材料。视频证据仅为其中一环,用于相关争议的佐证,其内容取自日常楼宇的安全监控,并非针对单个员工设置。
对于这样的做法,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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