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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网络直播成为了新业态,并且朝着好的地方发展,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网络直播背后的问题也不少,所以今年网信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这次行动共处置违规直播间 56.3 万个,清理违规短视频 235.1 万条,关闭违规用户账号 12 万个,处置处罚违规主播、短视频账号 21.86 万个。更令人欣喜的是,《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也将在 7 月 29 日正式在长春开幕的第二届中国新电商大会上发布。
《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是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单位指导下编制,以 62 份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文件为依据。出台这一法规的原因就是指引网络直播行业诚信建设和规范管理,从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该标准主要内容分为适用范围、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的原则、评价主体要求、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六个方面,可以说是很详尽。在指标体系中,该标准将网络主播和直播间运营者按两类指标划分。而在具体评价方面,规定信用分满分为 1000 分,并将信用分划分为 5 个信用等级,并适用于网络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直播间运营者的信用评价,以及相关组织和机构对网络主播、直播间运营者的信用评价。考虑到虚拟主播逐渐兴起的浪潮,所以虚拟主播的信用评价也可参照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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