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台胞专配公租房下周网申 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时间:2019-07-30 11:35:51       来源:北京日报

昨天,本市正式启动面向在京台胞公共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工作。根据保障房中心等单位发布的公告,首批筹集40套房源,分别涉及位于昌平区的冠芳园、保利芳园、悦府家园、溪城家园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周边配套设施齐备,交通便利。其中,大套型10套,中套型27套,小套型3套。这些房源将在8月7日10时到8月13日17时开放意向登记。

在京台胞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公告显示,申请人需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至2019年7月1日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的台湾同胞。同时,申请人还得持有本市合法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无住房,并符合在京合法稳定就业满12个月,或在京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或已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它保障房的,不得参加此类配租;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创办企业需位于本市且在本市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按照公告,8月7日10时到8月13日17时开放意向登记。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人自行登录“55条措施”网页。点击“台胞公租房登记”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此外,申请人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需于8月8日到8月19日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申请人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登记。

此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公证部门现场监督下,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公开摇号,随机确定申请人选房顺序。摇号结束后,相关部门将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选房前将会安排实地看房。

本次成功配租后,申请人也将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签订《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为3年。相关主管部门会每年对申请人的承租条件进行复核,对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将书面通知办理退租手续,相关使用、退出和管理工作按照租赁合同和北京市现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办法执行。

据悉,除此次专项配租外,市有关部门将继续按照以区为主、职住平衡、产业融合、精准分配的原则,结合公租房和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进展,指导各区将符合条件的在京创业、就业台湾同胞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曹政 )

关键词: 北京 公租房 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