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出台的《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旨在解决“三点半难题”的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
在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方面,长沙市规定,学校应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要重点落实“体艺2+1项目”的实施要求,开放体育、艺术场馆,提供各类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开展体育、艺术项目培训和辅导,组织体艺特长认定,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的相关要求。各中小学校也可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可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开展答疑解惑活动,学科拓展训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
在校内课后服务组织方式方面,长沙市规定,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还可以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长沙市还规定,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对成建制上课的、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严肃查处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记者刘良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