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冲击地压对煤矿开采造成的危害,山东省日前出台规定,要求严重冲击地压矿井核减生产能力,并通过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实行智能开采等方式,确保开采安全。
近日出台的《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提出,禁止冲击地压矿井核增生产能力;具备冲击地压灾害防治能力、且达到国家规定治理要求的严重冲击地压矿井和采深超过1000米的矿井,生产能力根据冲击地压防治需要予以核减。
在事故预防方面,办法提出,冲击地压矿井应建立实时预警、紧急处置机制,设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专门负责冲击地压危险性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发现监测数据超过冲击地压危险预警临界指标或者判定具有冲击地压危险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威胁区域的人员迅速撤离,并切断电源。
在生产方面,办法要求,冲击地压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长壁式智能开采;煤巷掘进切割作业和解危钻孔施工,应采用智能远距离操控。记者了解到,按照山东省相关要求,2019年底前冲击地压矿井采掘工作面将全部实现智能化。(记者陈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