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昨日获悉,中国人寿日前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上发布《关于终止协议受让万达信息股份的信息披露公告》。这意味着,中国人寿未能如愿成为万达信息第一大股东。
根据公告,中国人寿同意解除今年6月23日签署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史一兵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对于股份转让协议解除的原因,中国人寿在公告中指出,截至7月23日,因交易对手(万豪投资与实际控制人史一兵)无法达成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条款,导致协议无法生效。交易对手申请解除协议,经审慎研究,中国人寿同意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显然,未达成的生效条款是导致股权转让流产的关键。
上证报从相关知情人士了解到,转让协议生效需要几个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万豪投资就本次股份转让取得必要的债权人、担保权人的同意,经必要的债券持有人同意通过。遗憾的是,截至7月23日,万豪投资方面未促成上述条件达成,因此转让协议无法生效。
根据公告,解除转让协议后,中国人寿仍持有万达信息9.98%的股份,是万达信息第二大股东。
虽然股权转让黄了,中国人寿依然看好万达信息。中国人寿表示,中国人寿与万达信息此前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仍将持续有效。
据悉,基于双方稳定良好的战略合作前景,未来中国人寿不排除通过其他方式增持万达信息股份,比如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或其他中小股东的转让。